办法的制定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资产评估行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障投资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加强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提高资产评估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办法》。
办法的主要内容
- 备案范围:凡涉及国有资产的资产评估项目,应当进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非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由资产评估机构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报告备案。
- 备案材料: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正文、资产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及相关附件。
- 备案程序:资产评估机构应当自评估基准日起 9 个月内将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备案。
- 备案管理:负责备案的财政部门应当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对不符合规定的,要求资产评估机构补正或者重新报送。
- 法律责任: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1 倍以上 5 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 5 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的意义
《资产评估报告备案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强资产评估行业监管,规范资产评估行为,提高资产评估质量,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也为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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