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单位简介
国有资产评估中心是经中央编办批准设立的正司局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中央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管理、资产评估项目的抽查检查以及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等工作。
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X]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国有资产评估中心 2023 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三)年龄在 18 周岁以上,35 周岁以下(1987 年 5 月 1 日以后出生)。(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程序
(一)报名
-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3 年 5 月 26 日 24 时。
-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国有资产评估中心 2023 年度公开招聘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或相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证书、研究成果等扫描件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gzwpgzp@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文件名请按“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格式填写。
- 每人限报 1 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 5:1 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我中心网站公布。(三)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 5:1 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五)体检和考察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 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六)公示和聘用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我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福利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我中心有关政策执行。(二)聘用人员可享受我中心提供的培训、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
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二)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的,由本人承担。(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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