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效资讯

关于印发房产评估质量标准最新文件的通知

sphead.com.cn78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等法律法规,我们制定了《房产评估质量标准最新文件》,现将该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件背景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房地产评估业务日益增多,对房产评估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目前我国房地产评估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如评估机构资质不规范、评估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评估报告质量不高等,这些问题不仅影响了房地产交易的公平、公正,也给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房产评估质量标准最新文件》。

文件主要内容

《房产评估质量标准最新文件》共分为七章,分别对房产评估的基本要求、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评估方法、评估报告内容、评估报告质量、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1. 基本要求
    • 房产评估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房产评估应当采用适当的评估方法,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 房产评估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和人员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评估机构和人员资质
    • 从事房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的资质条件。
    • 评估机构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总机构的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内从事房产评估业务。
    • 从事房产评估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3. 评估方法
    • 房产评估可以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法、成本法等方法。
    • 评估机构和人员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的特点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评估方法,并对评估方法的科学性、合理性进行验证。
  4. 评估报告内容
    • 评估报告应当包括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方法、评估结果、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等内容。
    • 评估报告应当由评估机构和人员签名,并加盖评估机构的公章。
  5. 评估报告质量
    • 评估报告应当内容完整、表述清晰、结论明确、依据充分。
    • 评估报告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6. 监督管理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房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信用体系,规范评估市场秩序。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对房产评估机构和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依法予以查处。
    • 房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应当接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
  7. 法律责任
    • 违反本文件规定,从事房产评估业务的机构和人员未取得相应资质、资格从事房产评估业务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违反本文件规定,房产评估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 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文件意义

    《房产评估质量标准最新文件》的印发,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保障房地产交易安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该文件也为房地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行为规范,有助于提高房地产评估行业的整体水平和社会公信力。

    文件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应当认真贯彻执行本文件,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文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标签: #房产评估质量标准最新文件